一时侥幸悔不已 检调机制了心事
2021-12-02 15:56:5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廖悠悠 | 作者: | 点击量:24344         

法制周报·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唐晓莹

“当时偷手机抱着侥幸心理,后来才深刻认识到这是违法犯罪。案子到了检察院后,检察官为我介绍了检调对接机制,告诉我可以通过调解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获得从轻处罚,通过调解员的调解,我向被害人道了歉并赔偿了他的损失,得到了他的谅解,在起诉时检察机关给我认定了从轻情节。”近日,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组织的检调对接案件当事人张某感激地说。

今年9月,张某在天心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篮球场打篮球休息时,趁谢某不备,偷走其放在篮球架下的手机,随后逃离现场。经鉴定,这支手机现值约8000元,数额较大。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在审查起诉阶段,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双方均有调解意向,认为该案适用检调对接机制,在11月中旬向天心区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室提出调解申请。工作室受理后,驻检察院调解团队根据案件特点,派出有10年调解经验的区优秀调解员。

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,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,由张某对谢某进行了经济赔偿。

在调解员主持下,双方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,犯罪嫌疑人张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,被害人谢某出具谅解书,希望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从宽处理。由于所盗手机现市场价值较高,且手机失联期间给被害人谢某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,因此,该案由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,同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与被害人谢某达成刑事和解,有悔罪表现,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原则,建议从轻处罚,可以适用缓刑。

近年来,该院一直秉承调解优先,打造了一套“双方当事人直接沟通、人民调解员居中调处、承办检察官主动回避、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”的模式,在办理申诉案件过程中,将司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,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,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。该机制建立以来,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、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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